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我国的认证分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三大类,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已开展多年,获得了各类组织的广泛参与,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对于服务认证来说,总体还处于一个较新的领域。2006年国家商务部颁布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行业标准,2011年上升为国家标准。
有形商品具有外观形式和内在质量以及成分,如品质、包装、品牌、造型、款式、色调、文化等。无形商品包括劳务和技术服务,如金融服务、会计服务、营销策划、创意设计、管理咨询、法律咨询、程序设计等。无形商品一般随着有形商品而发生,也随着有形的基础设施而发生,如航空服务、旅店服务、美容服务等。所以,凡有立法人地位的生产、贸易、服务企业都可申请提交售后服务认证。
认证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相应资料。
(2)中心市场信息部审查材料,通过申请则与企业签订认证合同。
(3)评审部审查企业的服务体系文件。
(4)派遣评审员到企业现场评审和评分。
(5)经评审后审查通过,颁发相应的服务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