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里所称的“能力要求”是指企业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应具备的能力,包括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和改进创新,以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评估。
CS评估等级分为CS1、CS2、CS3、CS4、CS5共五个等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级别进行初次申请。请注意,次申请级别不得CS2级,一般从CS1开始申请。关于晋级和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基本相似:"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
CS认证适用于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领域的相关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能力体系要求,旨在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水平,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CS资质办理要求
CS1的办理要求不高:企业成立满一年、10个以上员工缴纳社保3个月、100平以上的办公场地即可。
CS2的办理要求:企业成立满1年、31个以上员工缴纳社保3个月、5个以上中级工程师、PMP等相关职称人员。
CS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能力资质新办企业只能从或二级开始申请,如果公司已经办理了CS资质,可以选择升级,比如CS二级升为CS三级。
CS3级(良好级)、CS4级(级)、CS5级(级)获证企业, 自证书发放日起12-18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开展2次监督评估,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对应级别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半,两次监督评估内容应完整覆盖该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
获证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与初次评估程序一致。再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